立即博备用网址_立即博赌场-游戏平台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
第一章 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立即博备用网址_立即博赌场-游戏平台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提前向录取专业所在学院履行请假手续,原则上时间不超过1周。未请假或者逾期请假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 新生可以向学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应征入伍的新生,可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2年。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待遇。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当向所在学院提交入学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招生就业处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则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情况,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条 学生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新生入学后,学校招生就业处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提出处理意见,报招生就业处核准,学校根据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学籍,退回原籍。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四条 新生入校,由学校组织体检复查。体检复查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由本人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审核,报招生就业处审核,可以按照第二条的规定保留其入学资格。
第五条 学生应于春季、秋季学期开学时按学校规定前往所在学院办理报到手续,学校根据学生报到情况于每年秋季学期完成学籍注册。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应当向所在学院请假或履行暂缓注册手续,原则上超过1周时间未报到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者,除因不可抗力等事由以外,按照自动退学处理,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二章 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六条 各专业学生修读课程分为必修课、限选课和任选课。
必修课:指根据培养目标、基本要求和业务培养要求所规定的必须掌握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是该专业学习必须修读的课程。
限选课:指为加深和拓宽专业基础而开设的、在规定范围内要求学生选修的课程。
任选课:指为扩大学生知识面开设,学生根据个人的兴趣爱好可以任意选修的课程。
第七条 学生必须参加各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实践教学、课间见习、岗前培训、教学实习、临床见习、社区及农村医疗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毕业考试等)(以下统称课程)的学习和考核,考核成绩将真实、完整地记入成绩册,并归入本人档案。
第八条 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成绩一般按百分制评定,学生考核成绩及格取得该课程学分。
第九条 学生的必修课和所选的限选课必须修读合格。必修课和限选课初修考核成绩不及格者,可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补考一次,补考不得申请缓考。补考及格均按60分计算成绩。补考不及格或缺考者,只能申请重修。重修需按规定缴纳重修费用。学生在规定的学业年限内不限定重修次数。
任选课考核成绩不及格,不组织补考,可选择重新修读或改选其他课程修读。任选课缺考者,将取消下一学期任选课选课资格。
通过补考、重修获得的成绩,均将在成绩单中予以标注。
第十条 学校采用平均学分绩点(GPA)综合评价学生学习质量。原则上,指导性培养计划中所规定的必修课和限选课的学分绩点列入学生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任选课的学分绩点不列入学生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
考核成绩与绩点的对应关系如下:
百分制成绩对应的成绩等级以及成绩绩点
优秀 | 100-90 | 5.0-4.0 |
良好 | 89-80 | 3.9-3.0 |
中等 | 79-70 | 2.9-2.0 |
合格 | 69-60 | 1.9-1.0 |
不及格 | 60分以下 | 0 |
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
将某一课程的学分乘以该课程所得的成绩绩点,即为该课程的学分绩点。以学生所修全部课程所得的学分绩点之和,除以该生同期修读的学分数,即可得该生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公式如下:
课程的学分绩点=成绩绩点×课程学分
平均学分绩点=Σ(成绩绩点×课程学分)÷Σ课程学分
第十一条 学生按标准学制限定修读年限,允许在标准学制的基础上,提前1年或延长2年毕业。
第十二条 各专业学分的计算: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及其它教学环节原则上每16-18学时计为1个学分,毕业实习和专题实习等实践环节按每周为0.5-1个学分计算。床旁教学每18学时计为0.5学分。
第十三条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才能取得选课资格。学生选课应详细阅读学校的指导性培养计划和选课通知,在学院指导下,制订出符合个人发展的学习计划。选课首先保证必修课的学习,有先行后续关系的课程,应先选先行课,再选后续课。
无故缺席学时超过课程总学时三分之一及以上者,该门课程记为0分,只能重修。课程一经选定,必须完成修读和考核,未按时参加考核者,记录为“缺考”。若学生未经选课,一律不予考核,不给学分。
第十四条 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考试时须持有效身份证件,遵守考场纪律,按时独立完成答卷,严禁作弊。凡违反考场纪律或考试作弊者,该科成绩记0分,且不得参加补考,只能申请重修,同时按照《立即博备用网址_立即博赌场-游戏平台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第十五条 学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应当提前向学院请假,学院签署意见。未经批准而缺席者,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第十六条 学生因患病、特殊情况或重修等原因不能参加正常初修考试者,需在初修课程考试前提交缓考申请,并上传证明材料,经学院审核后,提交教务处审批。缓考与补考在下一学期同时进行,缓考成绩按初修成绩计算。初修考试或缓考缺考者,成绩记0分,只能申请重修。
若需取消已审核批准的缓考申请,必须在课程开考前由学生所在学院开具取消缓考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学院公章,提交至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恢复考试资格,否则考核成绩不予认可。
第三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十七条 本科生转专业按《立即博备用网址_立即博赌场-游戏平台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学生因患病或特殊情况,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者,可以申请转学。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三)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四)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
(五)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学生转学的手续办理,按四川省和学生拟转入学校所在省份的转学文件与要求执行。
第四章 休学与复学
第十九条 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学生可以申请休学分阶段完成学业。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
(一)一学期内因病假(经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事假缺课累计达该学期课程总学时三分之一者;
(二)因离校创业、自费留学等个人原因申请者;
(三)学校认为必须休学者。
第二十条 休学年限
(一)休学原则上以1年为期,可申请连续休学,累计不得超过2年。学期中无论何时休学,休学时间一律从对应学期开学之日算起。因创业休学者,休学最长期限不超过4年。在籍学生应征入伍,应当休学,学校予以保留学籍至退役后2年。
(二)休学时间计入在校学习年限。应征入伍休学(保留学籍)时间不计入在校学习年限。
第二十一条 学生休学,按照以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一)因病申请休学的,由学生提供书面的休学申请,并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意见。